一、招标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律师法律服务增补采购项目
二、招标人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
三、评标日期:2025年6月18日
复议时间:2025年7月1日
四、采购内容:为苏州市分行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诉讼(如无特别说明,均包括仲裁)、非诉讼服务。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候选人:
标包1: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江苏问勋律师事务所、江苏宏谐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北京雷石(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凡创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标包4: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江苏沉浮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
标包5:江苏天辩律师事务所、江苏力信律师事务所、江苏法德东恒(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苏州湾律师事务所。
七、中标人:
标包1: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江苏问勋律师事务所、江苏宏谐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北京雷石(苏州)律师事务所;
标包4: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
标包5:江苏天辩律师事务所、江苏力信律师事务所;
八、合同确定数量及采购价格:
标包1:
江苏拙正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4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20000元;
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6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9%;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80000元
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6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60000元
江苏新苏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5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40000元
江苏问勋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4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20000元
江苏宏谐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4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7%;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20000元
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25%;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30000元
北京雷石(苏州)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3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30000元
标包4:
北京大成(苏州)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5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10%;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15000元
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4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8%;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40000元
标包5:
江苏天辩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3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15000元
江苏力信律师事务所:(苏价费(2017)113号)涉及财产标的民事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指导标准折扣为40%;风险代理收费的比例为3%;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报价为10000元
九、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6年12月7日止。
十、公示媒介:本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fcpn.com)、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http://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星墩巷1号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3楼1311室
联 系 人:吴有进、姜峰、黄稼成、许萌
联系方式:18013042421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