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医务室药品采购配送项目(第三次)】采前公示
时间:2025-04-28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医务室药品采购配送项目(第三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医务室药品采购配送项目 (第三次);

 

二、采购人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三、拟采购服务的内容:

本项目分为 1 个标包,中标 1 家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 45 万元/年(含 税)。

标包

 

服务名称

 

采购内容及要求

计量

单位

价格

评分

权重

报价要求

(折扣率)

预估合同期

内采购金额

(万元/年)

 

 

 

1

中国邮政集团

有限公司金华

市分公司医务

室药品采购配

送项目(第三

次)

西药(国药准字)

 

 

 

45

 

 

 

≤100%

 

 

 

45

中成药(国药准字)

45

保健品(国药健字)

9

麻醉和精神类药品(国药准字)

1

注:1、供货数量按实结算。

2、参考价为:

浙江省社保局实时药品价格。(已列入商品价格以浙江省社保局实时药品价格* 成交折扣率进行结算。)

金华市区尖峰大药房的零售价平均值作为参考价进行结算(未列入商品价格以尖 峰大药房*成交折扣率进行结算)。

3、结算金额为各种药品实际结算价相加, 单种药品实际结算价=该种药品参考价

*成交折扣率。

(二)报价:应答报价包含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 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费、福利费、各种社会保险费、配送费、包装费以及  相关的管理费、规费、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应答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若应答  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应答将被否决。

(三)服务期限:1 年,如双方合作良好可续签 1 年。

(四)配送地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四楼医务室。


 

 

 

 

(五)供货时间:接到采购人要数后 24 时内配送到位,如有紧急需求药品须在8 小时以内配送到位。

(六)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金华市惠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五、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该项目经两轮公开竞争性磋商后,有效应答人只有 1 家,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单 一来源谈判;

六、公示期限:2025 04 24 日至 2025 04 27 日;

 

七、异议的受理方式: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限内有效,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 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振华路 298 号西港发展中心 7 7

 

联系人:杨莎

 

联系电话:0571-87219257

 

传真:0571-87085692

 

邮箱:363009971@qq.com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浙江建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 04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