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2025年度110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公开比选公告0811发布
时间:2025-08-11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2025年度110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2025年度110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采购代理为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2025年度110报警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2.2采购编号:HAZB-FZ-HW-17250771

2.3采购内容:晋中市分公司现有理金融网点的110报警系统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服务。

详细内容见比选采购文件及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项目预算:30万元。

2.5服务期:3年。

2.6服务区域:晋中市范围内全部营业网点。

2.7供货与安装时限:按照甲方需求,10日内完成相关服务。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常规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3.2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与分包。

(二)专业资格条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4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在招投标云服务线上购买采购文件。

4.2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招投标云服务”,选择“投标服务”—“获取采购文件”—“提交报名信息”—“支付文件费”—“项目经理审核通过”—“获取文件”,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此方式文件费由公众号商户代收。

4.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须上传的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并州北路物产大厦8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晋中市分公司

联系人:巩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华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街705号和信商座19层

联系人:黄娟、郭增林、程素萍

电话/传真:1399426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