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电梯设备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时间:2025-10-09     来源:采购平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电梯设备项目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武隆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电梯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片区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武隆区分公司邮件处理中心电梯设备采购

  2.项目编码:FLCG-10-01

3、采购内容:电梯(货梯)一台

  4. 预算金额:40万元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本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电梯制造商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货梯电梯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2.代理商投标须满足以下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整机唯一授权书或销售代理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

  (3)投标人具有环境、质量、职业健康三大体系认证证书。

3.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招标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三、报名及获取公开比选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1.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资料;

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邮箱,以与供应商联系。

(二)、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凡有意向的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10 月 11 日下午17点止,将报名资料,扫描发送到763347025@qq.com邮箱(邮件标题为“武隆区分公司处理中心电梯设备采购项目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至2025年10月18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市涪陵片区分公司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8723885769

  五、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